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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擊劍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

2021年第31屆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擊劍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
資格限制:
(一) 教練:依據下列資格順序遴選。
1.須為具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國家級擊劍運動教練證資格者。
2.非中華民國國民或具中華民國擊劍協會B級教練資格者,得經訓輔委員會決議,報經
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定後辦理徵召。
(二) 選手:介於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,且需符合下列三項資格之一:
1.大專校院在學學生:各校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(教育部頒布或承認之正式學制者)。
2.大專校院畢業學生:於2020年1月1日後,自大專校院畢業者。
3.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:凡109學年度畢業並預定於110學年度進入大專校院就讀
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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